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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职工调动应带材料:
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:1、职工劳动关系(异地)转移申报表;2、职工劳动关系(异地)转移阅档调查情况表;3、职工劳动关系(异地)转移表;4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;5、职工身份证件、户籍证复印件;6、属夫妻分居调动,提交结婚证件;7、属人才引进调动,提交学历或职称证明、用工说明;8、属机关事业单位调动,提交空编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单;9、属驾驶人员调动,提交本人机动车驾驶证。 职工调动户口入宁手续: 1、被调人接到《劳动合同制职工调动令》后,由本人在调入单位领取并填写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》,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。 2、凭《劳动合同制职工调动令》、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》到南京市公安局户证处办理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。 3、凭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关系迁出手续。 4、凭《劳动合同制职工调动令》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、户籍关系迁出证明到南京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表单下载:
职工劳动关系(异地)转移表 职工劳动关系(异地)转移申报表 职工劳动关系(异地)转移阅档调查情况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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